为切实加强建筑工程材料的品质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材料的品质专项检查的通知》(杭建工发〔2020〕356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建筑工程材料的品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专项检查把钢筋、商品混凝土和防水材料等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列入检查重点。
现场查验钢筋进场记录、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等台账资料;并现场抽取试件检测重量偏差、力学性能、弯曲性能、金相组织等指标。
现场查验混凝土施工记录等资料台账,各类混凝土试块留置、养护及复试情况;并现场抽选实体构件做强度检验测试。同时对商品混凝土生产公司进行质量延伸检查。
现场查验防水材料进场记录、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等台账资料,并现场抽取防水材料做复试检测。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11月16日~11月22日):由建筑设计企业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照检查表(详见附表)对所属工程建设项目材料进场、检测、施工等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记入现场台账资料,留存备查。
2、总站检查抽测阶段(11月23日~12月11日):总站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建筑工程材料使用情况做全面检查。各监督科室结合日常监督计划对本科室所监督的工程进行全方位检查,并对钢筋、混凝土、防水材料来监督抽测,对民生重点工程必须对钢筋的金相组织进行抽测,每个工程至少抽1个规格。建材检测科对民生重点工程涉及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公司进行质量延伸检查。
1、高度重视材料的品质管理。总站各科室和各相关的单位要格外的重视工程建筑材料管理,以媒体曝光问题为切入点,举一反三,切实抓好材料进场、检验等所有的环节,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现场。
2、各科室要严格检查,检查以文字记录、实测数据并结合现场照片为主,对发现的问题应以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形式要求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并如期落实整改及反馈工作。
3、检查完成后各科室应及时形成检查小结,检查小结应包含处罚情况、检验测试情况、主体问题,并附责令改正通知书于12月18日前报送至总师办。
附件:1、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材料的品质专项检查的通知(杭建工发〔2020〕356号)
TEL:13605410338 QQ:85869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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